矛盾对立统一的观点和矛盾分析法的区别

2025-04-18 17: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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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矛盾的对立统一观点是属于世界观的范畴,是理论的东西,而矛盾分析法是在这个世界观的指导下产生的方法论,是实践的东西。
顺便告诉你一个揭示事物联系,矛盾和运动三者关系的口诀:
物有生死,质中有质
独中有对,对有显隐
显为物生,隐为物死
显隐交替,生生不息
对为内因,外以内本
外(因)动于内(因)而变化起
原象(集)假于对应关系而映射起
即联系构成运动发展,牵一发而动全身。
辩证法2 ;事物发展的轨迹是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是矛盾双方相互扬弃的过程,也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渗透之生动展现。从本质上讲,事物发展的过程是事物内部矛盾诸方面地位相互转化的结果。事物发展之肯定过程是矛盾潜在时期。这一时期矛盾主要方面在横向规模和纵向深度方面都有了长足发展,其特性显示程度也随之提高,同时也标志着其局限性(事物具有局限性,才会有矛盾,局限性是指对立面的排斥性,体现了对立面的统一)越来越大,越来越失去存在的意义,越来越无生命力(矛盾力量增速)。而与这相反,其对立面的先进性越来越大,越来越有存在的意义和必要,越来越有生命力。这时候,矛盾次要方面的力量(对立面规模和大小)逐渐壮大,而矛盾主要方面的力量逐渐削弱,最终导致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发生了根本变化:矛盾次要方面力量超过矛盾主要方面,成为新的矛盾主要方面,并支配原来的矛盾主要方面;而矛盾主要方面则变成新的矛盾次要方面,受原来矛盾次要方面的支配。这时,矛盾双方各自向其对立面的地位转化了去,从而使事物发展由矛盾潜在时期进入到了矛盾展开时期,也就是事物的否定时期。事物进入否定阶段以后,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虽然发生了地位的根本变化,但它们的矛盾并未真正解决,而是处于相互分裂和尖锐的对立之中,必须经过第二次否定,才能结束它们的分裂和对立,达到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重新统一,实现事物的自身完善的发展。事物经过两次否定仿佛是“回到出发点的运动”,其实是事物已进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实现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的对立统一。(方法论——穷幽极微,点到即止。)
矛盾的对立实质是同一(内在的本质的)的差别,矛盾是现实的具体的有条件的(外在的差别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内在的差别),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鸡蛋与石头相撞,店员有兴趣想成为作家,一个人坐椅摇笔濡墨以从事作文,厨师用柴米油盐来煮饭菜,差异就是矛盾,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哲学源于生活,透过现象看到本质。

回答2:

我理解的是,矛盾统一规律是人们对于矛盾的认识,是原理;而矛盾分析法是人们根据这一认识总结出来应该怎么去做,就是方法论。比如矛盾具有同一性和斗争性,就要求我们要一分为二看问题,求同存异,批判继承之类的。所以一个是“是什么”,一个是“怎么做”,区别还是很明显的。但是答题的时候应该都是原理加方法论,所以不管题目是叫你用“矛盾对立统一观点”或是“矛盾分析法”,都应该两者结合。哎,希望明天考研可以上六十。。就心满意足了。

回答3:

矛盾分析法范围能大一点,包含了对立统一的观点,矛盾的普遍性、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原理、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