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伤残工伤,如果原单位破产,会影响到每个月伤残津贴的发放吗

如题,请知情人士帮忙解答,谢谢!山东聊城
2025-04-07 07: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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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同省市有某些不同的细节规定,请问您是哪里的城市呢?

2003年的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四十一条:.
.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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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你知道原单位在办理破产手续的,你应主动向有关工商或法院等受理破产申请的部门申报债权,以免权益遭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