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您所述情况应属于工伤,但是当事人主张按民事赔偿的也说得过去,双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的可按协议赔偿(与现行法律、法律无冲突的协议都有法律效力,协议赔偿就是可高可低,双方签名认可就行)。协商赔偿达不成协议的,可由一方当事人向管辖权法院起诉裁定或是判决认定。
当事人已年满16周岁,属于不完全民事能力年龄和未成年人的统称,不会定性为使用童工。(参考现行“民法通则”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您家(用人单位)也不用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事项,否则就可能按现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支付双位工资,并会按“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补缴社保保险费。
(2)如果定性为工伤,并作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那赔偿标准就适用国务院发布并修正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①赔偿认定依据条款: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②赔偿标准依据条款:本条例第30、32~34、36和40条相关规定,对伤残津贴标准不明的,可到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去咨询或是复印标准依据。
(3)如果最终定性为属民事赔偿的,那适用法律规定为:
①“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②现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赔偿标准:本解释第19条至26条相关规定(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标准为:重伤甲级赔偿20年的本人收入、乙级赔18年、3级16年、6级10年、类推10级赔偿2年。
【注:涉及法律规定不明确的事项,当事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可由一方向管辖权法院起诉,如双方各自的过错责任比例,受诉法院会作调查,并最终以一种自由裁量权定性过错责任比例;是定性为工伤还是民事赔偿?在还没有最终定性前,还真说不准。可能涉及的所有法律相关规定都作了列举,对列举不全面的部分规定,建议上网下载全文对照。】
负全责,末成年保护法明文规定未成年不得安排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而且使用未成年工必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哪怕师傅有责任法院一定不会让他负责。因为有赔偿能力考量。至于是多少年的费,法院才有权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