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确曾侵略中国,但不是被中国打败,我们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战胜国,按照一般逻辑,向谁投降就要付出相应的赔偿,所以我们没有优先索赔权;赔偿要看对方的实际能力,如果在当时战败国已经没有充分的赔偿能力,数额上会有一些变化;最重要的一点,如果受害国本身没有提出赔偿要求,侵略国没有义务自觉赔偿……
新中国成立后,中日两国一直没有建立外交关系,中国也没放弃向日本索取赔偿。踏入70年代,中日关系才产生变化。
我国免除了日本的赔款
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