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一直不下责任书,该怎么办?

2025-04-10 01:08:1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以向检察院反映情况,法律明确规定,如果交警部门无法认定事实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事故证明书,有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认定责任!

回答2:

交通事故处理,一般简易程序15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普通程序的30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建议你直接去找处理你该起交通事故的交警。

回答3:

其实交通事何时否放车与是否出具认定书无关,以一般程序处理的,放车前必须要做车辆技术检验,当这项工作完成后(一般为事发后三个工作日委托相关车检部门,委托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由车检部门出具给交警队,交警就无权再扣车,你方可以提出放车,除非对方到法院查封你方车辆(诉前财产保全)。你说现在过了十七天,推算报告应未出,你方现在应咨询交警队车检报告何时才出具才是关键。

回答4:

这责任能认定的下来啊,肇事者说是横穿马路,可是根本就不是横穿马路,而且视频明明显示是在路的右边,交警在采取资料时,肇事者又说是从山上跑出来,请问旁边那么深的沟怎么跑出来啊,像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可以起诉交警队办事不利?

回答5:

就你所述,向当地政法委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