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一个人能多办吗?

2025-04-20 03: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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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能。一个人在同一暂住地,只允许办理一个证,不能多办

涂改、转借、冒用《暂住证》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暂住证》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吊销《暂住证》。

《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外地来京人员到达本市后,应在三日内到其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一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申领暂住证应当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完成时限对个人申领《暂住证》符合办理条件的随来随办,对团体申领《暂住证》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黑价联字〔2007〕17号关于《暂住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办理《暂住证》收费实施单位为各区、县(市)户籍派出所,依据所在区、县(市)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持证收费。办理《暂住证》收取工本费每本5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