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户口在南京,在淮安缴费有用吗

2025-04-17 20: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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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能办理该项的:
  1、新农村(城镇)的合作“医“疗以家庭为单位,在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汇总参保人员及资料(包括缴纳“费”用)后;
  2、由村(居)委会的相关工作人员(如:会计等)负责报送到上一级(镇、街、区)社保部门的负责人负,统一参保。

  《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3)3号 ):
  一、目标和原则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乡(镇)、村集体要给
予资金扶持;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二、组织管理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条件
不具备的地方,在起步阶段也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逐步向县
(市)统筹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