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有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广东所有企业包括国有、私营的都要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广东省内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也是省里规定
如果支付工资低于当地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单位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齐差额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 并将拟订的方案报送劳动保障部。方案内容包括最低工资确定和调整的依据、适用范围、拟订标准和说明。劳动保障部在收到拟订方案后,应征求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