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对债务人的效力

2025-04-17 03: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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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保理是基于应收账款转让为前提的,所以在人行系统上应做转让登记,保理业务遵循的是《中国保理业务通则(规范>>(我记不太清了,才公布不久),而非仅是物权法;由于债权进行了转让,所以银行是第一位受益人(通常会签订债权转让通知书,完善法律手续),可以直接向债务人追索,而质押业务中,如果债务得不到偿付,第一债权人仍是那个企业。所以转让由于质押。人行系统,大家都懂得,会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