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转移登记办理条件是什么?

2025-04-20 06: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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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在长春市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转移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2.一般情况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或原土地他项权利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一般情况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原土地使用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
4.一般情况需提供:抵押权发生转移的材料(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5.一般情况需提供:抵押人、抵押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须本人到场)(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
6.一般情况需提供:抵押人、抵押权人委托书原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7.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申请人自已提供。)
8.一般情况需提供:询问笔录(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