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是出院后,公司给申请还是自己去申请?多长时间能做上鉴定?

2025-04-20 0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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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中,凡因意外伤害涉及伤残鉴定的,大都描述为:被保险人残疾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保险金。因此,伤残鉴定的时效必须等到“治疗结束”方能进行,即被保险人出险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其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处于稳定状态,此时伤残鉴定结论才是比较准确的。如果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180日内治疗结束了,且构成了残疾,保险人直接按照残疾程度对应的比例给付保险金而不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如果180日内治疗未结束,被保险人要想得到残疾保险金,就需要在意外伤害后的第180日到经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我国就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凡是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为主要评定依据的,须观察、检测损伤后果或者结局的,一般在损伤后3个月至6个月以内进行;凡是疑难、复杂、一时不能确定损伤程度的,可以在治疗终结或者状态稳定后6个月以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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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伤残鉴定是事故发生三个月后可以做,和出不出院没有关系,公司不会管你,自己去做

回答3:

如果是工伤,可以要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并且伤情相对稳定,即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并非一定要出院才可以做,要出院之后多久做。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工伤认定,伤情相对稳定即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安排进行鉴定。百度法律咨询http://tieba.baidu.com/f?kw=%B7%A8%C2%C9%D7%C9%D1%AF&fr=index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回答4:

等你伤好了去做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