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判决被告应还给原告钱款,有执行物而执行厅不予给予执行怎么办?

2025-04-19 09:52:34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如果经法院判决被告应还给原告钱款,但执行厅不予给予执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执行法官:您可以联系执行法院的执行法官,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帮助解决问题。执行法官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执行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

提交申诉:如果执行厅拒绝执行,您可以向上级法院或其他有关机构提交申诉书,申请重新审理或改判判决。在申诉书中,需要详细列举证据和理由,并提出具体的请求和要求。

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执行厅仍然不予执行,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封、扣押、拍卖等方式追缴被告应付给原告的钱款。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无法承担律师费用,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获得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无论采取何种措施,都需要依法行事,尊重司法程序和法院判决,同时避免使用过激和非法的手段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