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需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发的迁移证,当事人的身份证和迁入地的户口本及结婚证。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迁户口需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发的迁移证,当事人的身份证和迁入地的户口本及结婚证。
拓展回答:
户口迁入:
派遣分配工作的大中专院校和技校毕业生,凭人事、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工作调入人员,凭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军队转业、复退人员,凭转业、复退安置办公室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出国出境人员回国,凭护照或主管部门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劳改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凭释放、解教证明到居住地派出所报到并办理手续手,给予恢复户口。
其它人员要求户口迁入,应向户证中心或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批准后,凭《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带你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准迁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可能需要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这个记不太清楚了,最好复印2份带着),就可以了。
之后,你迁出地的派出所会给你一份户口档案,主要是你的户口底表,这个档案千万不要弄丢,否则你就没有户口了。建议你立即拿着这些东西,再回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就可以了。
在这些过程中,派出所会在你的户口簿上添加或删改一些东西,不用你操心。
另外,如需重新打印户口簿,可能需缴纳20元工本费(买户口簿的钱)。
最后,希望你把你的身份证、户口簿都复印一份备存,以免发生丢失、系统错误之类的问题,把你的户口弄丢了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