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修理费是计入管理费用还是加入固定资产,应视情况而定。
一、新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则分为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种进行相应资本化并进行计提折旧;一种是直接进入当期损益。
二、税法规定:
(一)增值税:
财税【2016】36号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动产原值,是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同时满足2项条件
(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大修理支出可以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三、实务处理
(1)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进项税额分2期抵扣;否则一次性抵扣增值税;
(2)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且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修理支出计入固定资产原值,通过折旧在所得税前扣除;否则一次性直接计入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