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律援助的对象有哪些

2025-04-17 13: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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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我国《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法律援助的对象有: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二)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帮助;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三)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援助。
(四)经批准的法律援助申请人或符合条件、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被告人、嫌疑人为受援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受援人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受援人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适当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更换承办人。